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吗

2024-04-28

1. 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吗

您好,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因为财政性资金只有用以检修房屋,仅有检修时咱们是才能够获取的,所以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因为财政性资金包含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身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用以物业管理和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升级项目等,不可转借,所以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心]【摘要】
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吗【提问】
您好,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因为财政性资金只有用以检修房屋,仅有检修时咱们是才能够获取的,所以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因为财政性资金包含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身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用以物业管理和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升级项目等,不可转借,所以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心]【回答】
您好,根据《维修资金管理》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抱抱]【回答】

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吗

2. 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财政性资金的,只有用以检修房屋,仅有检修时才能够获取。房屋维修基金事实上包含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身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用以物业管理同用一部分、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升级、更新改造项目等,不可转借。专用基金推行“钱随房走”原则,房屋出让时,账户上的账户余额资产也会跟着迁移给房屋新的的产权所有人。[握手]【摘要】
住房维修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吗【提问】
您好,住房维修基金不属于财政性资金。[握手]【回答】
您好,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不属于财政资金,只是代管资金。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握手]【回答】
房屋维修基金是财政性资金的,只有用以检修房屋,仅有检修时才能够获取。房屋维修基金事实上包含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身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用以物业管理同用一部分、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升级、更新改造项目等,不可转借。专用基金推行“钱随房走”原则,房屋出让时,账户上的账户余额资产也会跟着迁移给房屋新的的产权所有人。[握手]【回答】
财政性资金指的是把国家财政作为核心的预算、国债资金、以及其余的资金。财政性资金既可以包含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也可以包含和国家财政有关联的企事业的货币收支。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可违规使用。[握手]【回答】

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由此可以看出,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是业主的财产,该笔资金大多数情况下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管理的,但最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是归业主所有。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资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资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一、费用分摊
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5.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该由谁管理?

房屋维修基金是啥?有何用处?交了房屋维修基金又由谁来管理呢?这是大多数业主的疑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疑问,来聊一聊有关房屋维修基金的二三事。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房屋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房屋维修金其实就是来修房子公共部分的,所有业主都要缴纳,属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这笔基金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不知看完这篇文章,您还有疑问吗?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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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该由谁管理?

6. 房款中是否含有房屋维修基金,还是另行收取的

另行收取的。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7. 房屋维修基金的资金管理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资金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