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科举制度?

2024-05-13

1. 什么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是科举制度?

2. 什么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1],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2][3][4]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2]。
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2]

3. 什么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实行,直至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1300年。

西面我们来看一看科举的等级划分:
一、童生 明清的科举制度,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生员(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但需要注明的是,童生并不完全等同于未考上秀才的学子。根据明朝史书记载,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成为童生方有资格参加院试,成绩佼佼者才能成为秀才。
二、秀才 隋朝开始开科取士,最初亦为取秀才。到了唐朝初年,秀才是常科考试的一种。但后来「秀才科」被废,秀才一词一度变成了读书人的泛称。到了宋朝时,凡经过各地府试者,无论及第与否,都可以称为秀才。故此当时有「不第秀才」之称。
三、举人 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四、监生 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照规定必须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入监读书,所谓荫生即依靠父祖的官位而取得入监的官僚子弟,此种荫生亦称荫监。监生也可以用钱捐到的,这种监生,通称例监,亦称捐监。
五、进士 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元、明、清时,进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六、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中国科举史上,曾经涌现了数以百万计的举人和十多万名进士,而作为这个庞大知识分子群体之巅峰的“状元”郎,则是屈指可数。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

什么是科举制度?

4. 什么是科举制度?

一、特征:
1、种类繁多。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2、科目分类: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明字科,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
明算科,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
一史科,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任选一,考贴也考策。
三史科,《史记》、《汉书》、《后汉书》均考,主要是选拔历史方面的人才。
道举科,考《老子》、《庄子》、《列子》。
童子科,10岁左右的童子,考《孝经》、《论语》
二、简介:
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5. 什么是科举制度?

答: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殿试由唐代武则天首创,宋太祖时成为定例)。从童生到状元,一般须经五个阶段:

童生 凡应考生员(秀才)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

院试 由省学政主持,童生参加,考中的称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

此二者只是预选形式,乡试、会试、殿试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

乡试(大比)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参考者为秀才,考中的为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 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进行的,时间是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地点在京城礼部官衙,举人参加,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什么是科举制度?

6. 什么是科举制

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或设科取士,约略同于贡举,起始于汉代;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始于隋朝。
从隋朝开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从各个朝代科举设置的科目变化可以看出用人取向,也反映了年代的人才需求。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扩展资料: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创建于隋朝,自隋唐科举制度确立以来,平民通过读书考试获取入仕机会,基本就是靠科举。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
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7. 科举制度是如何确立的

古代取士(选官)之法,汉代以前出于学府,汉代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后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明清出于科举。实行九品中正制的魏晋时期,大权掌握在门阀贵族手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因此,九品中正制实际上成了世族豪门操纵政权的工具,不利于中小地主阶层的发展。隋代开皇年间废除了这个制度,改行科举制度。“科举”就是通过分科考试来选拔官吏。隋代设有进士科,唐代除进士外,又设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以及一史、三史等科。科举制度前期,优越性明显。从方法上看,用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体现了平等意识,有利于社会中、下层知识界步入仕途,为国家效力;从效果上看,唐代的繁荣,与中小地主阶层进入官场,参与政治,打破豪门世族的垄断,有直接关系。所以,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无疑是进步的。但是,明代以后的科举,逐渐走向了反面,最终被社会淘汰,这也是历史的选择。

科举制度是如何确立的

8. 科举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奴隶制度时代,中央和地方的权力掌握在奴隶主贵族手中。这种权力的分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战国时代,主要是通过养士、军功、客卿等几种方式储备使用人才。“养士”是奴隶主贵族通过供养一批有才能的人,以备不时之需的用人方法。孟尝君手下的“鸡鸣狗盗之徒”,埋怨没鱼吃,没车坐,没有家的冯驩;平原君供养的“脱颖而出”的毛遂等,都是食客(士)中出类拔萃的人物。“军功”指的是在战争中选拔军事人才。“客卿”则是任命他国人才为己所用的用人办法。商鞅、苏秦、张仪等都是有大成就的客卿。


汉代选拔人才主要有察举和征辟两种方法。“察举”是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由地方官向中央举荐,经考察任以官职的方法。“征辟”则是由皇帝或地方官直接聘用人才的方法。这一时期虽然较以前有了进步,但因人为因素起的作用太多,弊端丛生,竟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现象。


三国时魏文帝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了九品中正制。这种方法是由中央选派“贤有识镒”的人到各州任大中正,到郡中任小中正。大、小中正的责任便是将所辖区域内的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中央根据这一评价授以官职。这种方法有了一定标准,但在豪门势族的把持下,成了门阀的工具。“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令寒士徒呼无奈。


隋朝统一中国之后,隋文帝在开皇年间以分科举人的方式代替了九品中正制。开皇十八年(598)七月“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后隋炀帝又先后实行过“十科举人”、“四科举人”以选拔干才。在这种制度中有了“科举”的说法。发展到后来,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以“试策”取士,科举制度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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