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非盈利组织的发展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2024-05-13

1. 当前我国非盈利组织的发展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当前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
2.动员志愿活动资源的能力和规模也很有限。
3.双重管理限制,法律政策环境不利。
4.专业能力缺乏,多元力量难以整合。
5.社会监督乏力,市场机制挤压公益。

当前我国非盈利组织的发展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2. 我国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

NGO实在是一个非常不稳定的行业,我周围的朋友很少有位同一个机构工作5年以上的,并且大多数朋友都经历过项目完成或者机构办公室关闭不得不重新找工作的困顿。不管是本土NGO还是国际NGO,在中国面临着太多的问题,资金,管理,政策壁垒。随便一个问题都足以在顷刻间宣告NGO的死亡。关于中国NGO可能的部分死法大概如下: 

 

    第一种死法:没有资金来源饿死 

 

   资金问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之一。很有意思的是,即使是本土的NGO,也大部分都靠国外的资金来支持工作。因为除了有政府背景或者半官方的那些大型NGO,政府根本就不可能批准民间力量成立公募NGO,因为不能在中国筹款,没有赖以生存的基金土壤,他们只能依靠申请国外的资金存活。 

 

    2011年5月底,全球基金宣布冻结对华拨款,不但很多草根NGO受到影响,很多在中国开展艾滋病防治和健康项目的国际NGO也不得不中断了在中国的项目。  

 

   在中国工作的国际NGO,由于资金完全来自于国外,一旦国外资金断链,就必须要裁员或者关闭项目办公室。2009年的经济衰退就给很多国际NGO带来了很大压力,国际奥比斯等机构在当时都进行了大规模的裁员。国际经济发展和NGO的海外筹资能力直接决定了国内办公室的存活情况。 

 

   另外一方面,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已经超过日本而仅次于美国。同时中国的海外援助资金量也越来越大,并且政府经常慷慨的大规模免除非洲国家的债务,而中国同时持有大量美国国债,是美国最大的债权国,这些信息都越来越多的让外国人相信,中国已经是一个比较富有和强大的国家,如果他自己愿意的话完全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社会发展上,因此不再需要来自其他国家的资金支持了。因而也有一些国际NGO开始考虑是否减少在中国的资金投入或者关闭中国项目办公室而把资金投入到其他更加贫穷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即使继续在中国投入更多资金和项目,也更会更加的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率,总之,老外的钱没那么好要和好花了。 

 

   第二种死法:人才缺乏瘦死 

 

   社会工作在中国是一个很新的专业,很多大学都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和硕士学历。很有意思的是,中国大学里很多社工专业的老师既没有学过社会工作,也没有参加过社会工作的项目活动和管理,基本都是拿国外的资料来自己消化以后写成教材的。中国NGO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专业的社会工作和NGO从业人员比较缺乏,目前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大多是各机构自产自销,通过机构内培训培养起来的。 

 

   但是机构自己培养的话,国外的NGO还好一些,他们比较重视教育和培训,不管是NGO管理还是项目运作都有着比较成熟的做法。每年都会有各方面的培训计划和资金预算,既有机构内的培训,也有外部资源提供的专业培训,当然这是需要资金预算的。而草根NGO往往局限于资金,不仅很难制定充足的培训计划,也不足以支付专业培训机构的费用。 

 

   另外草根由于资金紧张,在人员招聘上也很难招到高端的人才,高端人才都流向了商业领域,而行业内的高端人才大多选择了待遇相对人性化一点的国际NGO。大部分NGO招到的人只能通过内部培训,比较难得到高水平的专业培训支持,所以人才瓶颈比较难解决。他们找不到高端人才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和待遇问题,同样的问题限制了他们的人才培养和人才的保留,很多专业人才一旦在这个行业内做得比较专业,他们对个人待遇和个人发展的要求也会相应的提高,很多高端人才都会跳槽到其他机构继续发展。 

 

   另外由于大部分NGO的项目资金来自于境外,由于没有自己的筹资渠道,他们只有申请到项目的时候才能保留一定数量的专业工作人员,一旦项目结束申请不到资金,就无法支持这些工作人员的开支,这时候很多机构也会选择裁员。在申请到新项目的时候再重新招聘,重新培养。很多草根NGO的人员相对稳定,但是他们待遇是非常低的,完全靠一种奉献精神在支持。资金困难造成了人才困境,而人才困境又会影响到机构管理和项目执行水平,也就会影响到机构申请新项目的能力,长期下去必然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长此下去,国内的NGO很难得到持续的发展,能维持生存已经不错了。 

 

   第三种死法:政策壁垒困死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成立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的限制是非常严的。既有资金限制,也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限制。总之,要成立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本身已经很难,比如基金会就需要找一个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做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等地似乎有所松动,但其他大部分省市还是硬性要求),而要成立公募基金会如果没有特殊的官方背景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任务,壹基金2010年虽然最终完成了艰难涅槃的过程,但我想并不是每一个机构都有像李连杰和王石这样有着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发起人和支持者吧。 

 

  不能成立基金会,不能募集资金,就是能在政府领导下工作(如果可以作为机构开展工作,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是可以申请到国外或者政府的资金援助),这样也就失去了所谓非政府,非营利的独立性。 

 

  第四种死法:机构老化僵死 

 

  目前国内本土的NGO往往是靠一两个创始人的强大意志力在支撑着。他们出于美好的愿望建立起一个机构,但是各方面的壁垒限制了他们的筹款能力,也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人才困境,所以他们只能长时间处在小规模运作的状态,人员也不稳定。因为管理上得不到新鲜血液的补充,长期下去机构就会僵化,这种情况下,一旦这些创始人退休或者去世,机构的命运可想而知。 

 

   但是机构僵化并不只是小的NGO,国内的大型基金会和在中国开展工作的国外NGO也存在这种情况。国内的大型NGO就不用说了,他们的半官方性质(有很多还是事业单位编制)决定了他们完全政府化的管理和运作模式,既得不到老百姓的信任,项目操作上专业程度也不如那些独立的国外NGO。 

 

   而很多大型国际NGO在中国也遭遇了“中国特色”,一些老牌NGO在中国由于人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不得不改变工作模式,在项目运作上也更多的体现出中国特色,比如项目和政府合作的居多,很多项目由政府部门主导或参与,行政管理上也更多的像事业单位靠拢,有的机构甚至出现内耗现象,相反倒是很多小型的国际NGO由于管理和项目灵活,表现出了很强的活了。如果机构管理和项目运作长期没有改观和创新的话,由于贫穷落后将不再是中国项目的代名词,很多NGO的中国项目将慢慢失去吸引力,最终自己僵化而死。 

 

  第五种死法:社会观念窒息而死 

 

   传统的中国民众一直把NGO的工作理解为慈善,由于民间NGO和国际NGO在中国一直在夹缝中生存,其影响力很小,普通民众对他们的工作也了解不多。因此民众并不了解发展和社会工作的概念,他们认为NGO的工作就是慈善,是一种有钱人捐钱帮助穷人或者可怜人,甚至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我想陈光标先生的暴力慈善应该是这一观念的典型代表吧。民众因为不相信目前的基金会能把他们的资金用好(基于对他们对目前国内主流基金会的不信任),也不了解他们的捐款有什么样的作用,因此中国要让民众养成经常自发的捐款支持NGO工作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要让普通民众了解到发展和社会工作的概念,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要让民众把捐款和可怜以及施舍这个词完全分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只有民众更多的理解了发展和社会工作的理念,才能支持NGO工作的长远发展。不过目前草根NGO和国际NGO在中国的认知度还比较低,民众大部分还仅限于对官方背景的基金会的认知,这种社会观念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限制国内的NGO发展。 

 

   在中国的NGO有那么多种死法,那他们有没有一种活法呢?现在大家都活得很累,要活得好起码要破解上面的这几个问题,但是,政策壁垒的问题首先就解决不了,在国内靠民间力量来推动政府改革的道路非常难,像壹基金那样能最后走通的,靠的不仅是李连杰先生和其他人员难以想象的共同付出,也和他们个人的巨大影响力分不开。 

 

   并且,壹基金初期在人力资源和管理也遇到了很多挑战,毕竟李连杰的团队并不是专业做社会工作起家的,现在他们做得越来越专业了,也希望他们在将来能做的更好,真正能实现一人一元钱的理想,在发展领域有更多的影响力,也为其他机构树立一个成功的典范。 

 

   由于这些年众多专业的国际NGO在中国开展了很多项目,客观上为中国培养了大量专业的NGO从业人员,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社会工作和发展首先是一个职业,我们不能要求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是慈善家或者苦行僧,来从事这个行业纯粹为社会奉献自己而不求回报,他们也要养家糊口,更需要在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得到尊重。所以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有保障的收入水平,这样也才能吸引到更多人才,保证NGO的专业化和长远发展。

3. 什么是非盈利组织


什么是非盈利组织

4. 什么是非盈利组织


5. 非盈利组织失灵的什么是非营利组织

日本川口清史认为:“非营利组织(Non Profit Organization,NPO)一般是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提供服务的民间组织。”美国彼得·德鲁克认为:非营利组织是既非企业又非政府的机关,其目的是人与社会的变革,是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部门。按照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 Salamon)的观点,非营利性组织被认为在共同体动员和自助福利工作、提供服务及发起运动等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有论者指出“非背利组织可以界定为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或公益服务的独立机构。”综合有关文献资料,非营利性组织可以界定为: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享有免税优待,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有大家公认的基本特征:非盈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命感、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参与性、低成本。在我国非营利性医院、大学、各种民间团体协会都是典型的非营利性组织。

非盈利组织失灵的什么是非营利组织

6. 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

1,大量非营利组织“官办化”特点突出“政府化”倾向明显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非营利组织的“官办化”、“政府化”色彩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政府在处理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时仍然固守计划体制时的思维方式,认为非营利组织从属于政府。大量非营利组织的领导人事实上仍由政府委派,人员编制由政府核定,部分人员流动由政府管理,资金的来源也出自政府财政,俨然成了政府下属的一个部门。目前,有近2/3的非营利组织的干部或者直接来源于业务主管部门的派遣和任命,或者由组织提名再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这样做的结果是非营利组织丧失了对本组织人事的任免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社团的效率低下等问题。这种人员任命方式导致非营利组织的自身利益和工作程序的“政府化”,完全不具有“民间性”,远离社会和公众。

2,非营利组织过多过滥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在急剧增加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其在成立和发展中的缺陷。这主要表现为,有的非营利组织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和手续就随意成立,没有明确的职能、目标、性质和责任;有的非营利组织无限扩大活动范围,有些行业内非营利组织巧立名目跨行业发展,有些地方性非营利组织以非法手段企图变为全国性组织;有些非营利组织有名无实,利用合法旗号从事非法行为,甚至与黑恶势力

勾结,给社会造成极大影响和严重后果。以上这些“劣等”的非营利组织如果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会给社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危害。

3,资金来源单一且不稳定,经费严重缺乏

非营利组织即没有政府的强制性和课税权。也不能通过经营活动获得丰厚利润,只能依靠社会捐助和政府拨款来开展活动。现阶段如果完全依靠非营利组织独立谋求发展,必然使其发展过程延长,甚至出现反复。非营利组织筹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志愿性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公民才愿意捐资给非营利组织。另外,人们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信任度一般较低,也严重影响筹资的进行。

4,专业人员较少,业务能力较低

我国NPO的职员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兼职工作人员,三是志愿者。在我国,NPO专职人员的规模一般都不是很大。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的比例也不大,这说明大部分的NPO的规模都不大,使用的专业人员较少,而且很多人的业务能力也不强。很多NPO面临着难以吸引或留住人才的问题。在决大多数自上而下的NPO中,基本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来自政府机构,其中有许多是从一线上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在很多自下而上的NPO中,没有或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都极为有限,主要依靠志愿者开展活动。中国现行的人事制度上的壁垒限制了优秀人才进入NPO,使得NPO的发展后续堪忧。

5,科学管理缺乏,公信程度偏低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NPO缺乏科学管理,内部管理状况欠佳,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决策程序、财务制度、激励机制、监督机制都不健全,再加上自律能力差,一些NPO出现直接经商办企业、偷税漏税、私分钱财等行为,甚至出现侵吞善款的事件,严重的败坏了NPO的公信度。

6,非营利组织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非营利组织所处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非营利组织功能多样化的发展,具体体现在发挥不同职能的非营利组织发展不平衡,从事经济活动及学术交流类的非营利组织就占了总数的76%,而公益性和利益代表性的非营利组织则

比例过低,各占总数的6%。

7.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演变

 二战后,一方面,人们对两次大战进行了反思,战争给社会造成了空前的灾难和巨大浪费;另一方面,民族间的、地区间的、国家间的差别和矛盾继续存在,并可能激化。人们发现,社会中的两大部门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活动与公共需求的平衡需要。于是,社会组织形态开始蛹化,逐渐出现了第三部门——非营利性组织,也就是社会公益部门。如出现了联合国,以协调国家之间的关系;建立世界银行,对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做扶贫性质的援助性贷款工作;成立了世界卫生组织,关注支持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卫生与健康问题;WTO组织也属于这种非政府组织。这些组织的出现和发展大大有利于世界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这些公益组织的力量也越来越强,影响越来越大。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三大部门内在也发生了变化。逐渐按照市场的要求来进行改造和建设,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因市场化的选举竞争和规则的执行使政府腐败逐渐消除,社会服务水平得到极大地提高。非营利性组织则通过公平的竞争主体和公行的自律互律准则,促进公益市场的透明化,提升公益组织的效率,增进社会的文明与和谐。 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在北美和欧洲,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急剧增加,即使在东欧,对非营利组织也给予了高度关注。根据克拉默(Kramer)等人的统计表明,1970年以来的非营利组织研究成果甚至比过去50年的综合还要多 ,出现了很多有代表性的理论。(一)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理论维斯博德(Weisbrod)最早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角度来解释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原因,他采用了剩余分析的策略来论证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必要性。他认为政府、市场和非营利部门在满足个人物品的需求(包括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方面存在相互替代性。公共物品无法由个别消费者和生产者通过市场交易来提供,即市场失灵。然而,米亚(Meyer)认为政府提供的任何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是由政治决策过程来决定的,而政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倾向于反应中位选民的需求,导致了公共物品对部分选民的过度供给,同时对另外一部分选民供给不足,导致了政府失灵 。在维斯博德的分析框架中,政府、市场和非营利部门是满足个人对于公共物品需求的存在相互替代性关系,非营利组织在捐赠人的资助和志愿者的无偿劳动以及政府的支持下得以存在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满足公众需求的背景下共同存在,是互补关系。(二)合约失灵理论汉斯曼(Hansmann)最早提出了该理论,从营利性组织的局限性入手,来分析非营利组织部门的功能需求 。现有的经济学理论认为,在某些特定的条件满足前提下,营利性组织会以体现社会效率最大化的数量和价格来提供商品和服务。这些条件是:1.交易成本为零,包括消费者事前的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等。2.信息完美。3.法律的健全,即如果生产者没有遵守协议,可以获得赔偿。尽管在很多情况下,并不需要上述条件完全成立,如较低的交易成本等,但是在有些领域,消费者与生产者在关于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上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营利性企业很可能利用自己在信息不对称中所占的优势地位欺骗消费者,谋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导致合约失灵。汉斯曼的理论首次把注意力放在非营利组织本身特性上,并进行了详细分析,但他在分析非营利组织形态的必要性时还是从制度需求的角度出发的,具有浓厚的功能分析色彩,并没有对非营利组织的特点、规模和制度供给状况做出更为细致、全面的分析。(三)慈善理论罗斯-阿克曼(Rose -Ackerman)则从供给的角度来解释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原因,认为非营利组织领导人通过创造非营利组织来传递他们的价值和理念,为了传播他们的价值和理念,他们建立了非营利组织组织,这也成为非营利组织领导人的激励因素 。杨(1986)认为这种类型的人有时更多地在非营利组织里面可以反映出来,非营利组织可能提供较低的劳动报酬,甚至包括志愿行为,一些志愿者愿意为非营利组织提供无偿服务 。慈善理论认为,非营利组织企业家提供这种产品完全出于利他动机,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非营利组织企业家的效用通过慈善行为来实现,或者捐赠带来的良好的声誉和社会地位让他们感到满足 。(四)自利理论与慈善理论相反,自利理论认为,捐赠人在实施捐赠行为的事后,也是消费者,捐赠行为被看作是自利行为的一种表现,即所谓的“捐赠控制”,捐赠行为使得捐赠者像营利性组织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一样,使得代理人欺骗的激励动机减弱,因此这也可能是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原因,这种情况下,捐赠人就有动机实施捐赠行为,同时捐赠者还可能获得免税的优惠政策 。(五)其他理论主要包括伍叟(Wuthow)首先提出的国家、市场和非营利组织的三部门模式 等。伍叟把国家定义为“由形式化的、强制性的权力组织起来并合法化的活动范围”。国家的特点是强制性的权力。市场被定位为“涉及营利性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关系的活动范围”。市场主体主要以非强制性的原则来运作。非营利部门被定位为“既不是正式的强制,也不是利润取向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的剩余的活动范围”,他主要是以志愿的原则来运作。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演变

8. 什么是盈利性组织和非盈利性组织?

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什么是盈利性组织和非盈利性组织?请分别举例.
 
 所有企业都是盈利性组织吗?举例说明
 
   解析: 
  
 什么是非盈利性组织?
 
 非盈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旨在通过努力,完成某项事业或使命的组织。在我国,非盈利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群众团体组织,如专业学术团体、业余爱好者协会、消费者协会、个体经济协会、工会、妇女权益保护协会、退休人员协会、退休人员协会、退伍军人协会、宗教协会、校友会、同乡会等,这类团体数量多、分布广、社会影响大; 
 
  
 
 另一类是事业性组织,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新闻媒体、出版社、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机构等。 
 
 在国外,非盈利组织是一支很重要的社会力量。在美国,有超过750 000个服务于公众的非盈利组织,还有近400 000个服务于会员的非盈利性组织,每年盈利部门预算超过3 500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NP的6.3%)。单在华盛顿特区,就有2 500个行业和专业协会设立了总部,使协会成为美国首都继 *** 、旅游业之后第三大产业。尽管非盈利组织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但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组织性。作为一个非盈利组织,必须是一种机构性实体。因此,这个组织必须有一个组织章程、组织运行规则、工作人员或其他一些相对持久的指标。正如作为盈利组织的公司在设立时必须有公司章程、固定经营场所、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等一样。 
 
 (2)独立性(自治性)。非盈利组织一般是独立于 *** 部门之外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自身活动的组织,不是 *** 的下属机构,一般不受 *** 控制,有自己的董事会,独立地完成组织的使命。 
 
 (3)自愿性。这种组织使命的完成通常是团体成员(会员)自愿参与的结果,特别是一些公益服务组织,其会员、成员从事服务时,通常是义务的、无偿的、自觉的。 
 
 (4)不分配利润。非盈利组织并不意味着组织不能靠自己的经营行为创造收入、创造利润,而是不能把利润分配给那些管理和经营这个行业的成员或会员。事实上,在很多国家,从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是非盈利组织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个收入占总资金来源比例在美国是52%,英国是48%,意大利是53%,也就是说,非盈利意味着不为业主或管理者个人谋利,而是把多余的收人也用在完成组织的使命上。 
 
 非盈利组织的上述特点,决定非盈利组织十分需要公共关系。因为对于非盈利组织来说,通过有效的公共关系,可以达到下列目的: 
 
 (1)使组织的使命得到认可,如学术团体旨在促进学术交流,工会旨在维护工人利益,消费者组织就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组建的; 
 
 (2)建立起与组织公众沟通的渠道; 
 
 (3)创造和保持筹集组织活动经费的有利环境; 
 
 (4)推动有利于组织使命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施行; 
 
 (5)告知和动员组织的关键成员(如雇员、志愿者、委托人)。
 
 反之即为赢利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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