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的下属单位

2024-05-13

1.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的下属单位

(1)省兽药监察所(省饲料监察所,与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合署办公)(2)省畜牧技术服务中心(3)省种猪质量监测中心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的下属单位

2.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的办事指南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办事条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中英文对照,其中英文原件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正本):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申请表》2.原登记证(正本)3.生产厂家出具的企业名称等变更说明4.生产国(地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主管机构允许进行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经公证)5.生产厂家出具给代理人的委托登记授权书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2.项目审查。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办理批件。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4150元/产品──《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饲料添加剂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7]41号)

3.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动物防疫、草业、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畜牧产业的发展。(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畜禽养殖、畜产品、兽药、饲料、动物疫病诊断等标准和技术规程。(三)研究提出全省畜牧产业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四)负责全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制订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实施畜产品安全监控。(五)具体承担全省动物防疫工作,拟定动物疫病控制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具体组织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预防、控制和扑灭。(六)负责全省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指导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承担动物诊疗的管理。(七)承担全省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八)承担全省草业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产业化经营。(九)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省畜牧兽医队伍和畜牧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十)承办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的主要职责

4. 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下设机构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下设机构答: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下设机构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畜牧总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业、兽医事业、农机化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制定的辅助工作;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应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种推广;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医医政、饲料兽药行政许可辅助工作;承担农机化发展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和省农业农村厅办证窗口管理工作。【摘要】
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下设机构【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下设机构答: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下设机构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畜牧总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业、兽医事业、农机化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制定的辅助工作;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应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种推广;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医医政、饲料兽药行政许可辅助工作;承担农机化发展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和省农业农村厅办证窗口管理工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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