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什么?

2024-05-13

1. 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什么?

2.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什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陶凯元表示,《意见》是中办、国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解决“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法、著作权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陶凯元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率达到40.36%,创历史新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人数并没有很大增长,但审结的案件数和结案数都大幅上升,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双下降。”陶凯元认为,法院的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化解了大量案件。
“作为对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陶凯元表示,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意见》将“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统一知识产权裁判尺度
《意见》在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方面要求,实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
“同案不同判会让人民对法律后果失去可预期性。” 陶凯元介绍说,人民法院主要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制定司法解释、适时制定司法政策、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等途径保证司法统一。
关于司法解释的出台,陶凯元透露,司法解释制度确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已经达到36件,“目前排在计划单上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解释大概有10余项,每年计划推出三到四项,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制度。” 陶凯元表示,司法解释为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的准确、有效实施提供了规范,也让下级法院在实际操作中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另外,《意见》提出的“完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作为统一裁判标准的途径之一颇受关注。据介绍,案例指导制度成立以来,截至2017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2个指导性案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占了20个,超过总数的1/5。“对于这种指导性案例,我们要求下级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陶凯元表示。

打造国际知产争端解决“优选地”
“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陶凯元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陶凯元认为,要想成为“优选地”,依靠的是高水平的审判质效。《意见》以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两大抓手,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努力造就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他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表示,该院目前有30%的案件为涉外案件,其中就有许多为双方当事人均涉外,“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境外的当事人、权利人比以往更加愿意选择到中国,尤其是到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诉讼。”
据介绍,最 高人 民 法 院也通过各种对话平 台,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创设和修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3. 保护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保护知识产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护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4. 什么是保护知识产权?

作家李某所著的书于1998年5月由某出版社出版。2000年10月24日,某影视文化中心委托著名作家夏某创作反映某著名实业家生平事迹的另一作品出版。李某以该书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经法庭审查,夏某书中的文字表述,有将近2万字与李某的书基本相同,有多处表述是根据李某一书的意思扩写而来。从整体看,被告的作品在基本情节的设置和一些人物的安排方面,与原告的作品有实质性相似之处,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夏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侵权损失9万元,判决夏某所写书的出版社和销售商停止侵权。
获取知识是提高人的智能的首要前提。知识通过社会交流传播,通过市场正常交易,并取得知识资产的价格收入,因此知识价值的存在,成为知识产权的基础。相对有形资产产权,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产权。
智力成果又称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从权利内容上讲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基于智力成果创造人的特定身份享有的精神权利,如著作人所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而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创造人依法享有获得一定报酬和奖励的权利,如专利、商标及作品的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属于我国知识产权的范畴。
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创作、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权利。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等。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注释权和整理权。
专利权是指专利发明人对于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专利人对其发明的专利享有财产权和人身权。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发明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独占使用专利,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专利,有权处分专利,有权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专利权标记。
商标权是指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的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商标权的客体即商标,是指能够将一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商标权的取得需要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于自己使用的商标,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经过审查核准,获得注册之后,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权包括:使用专有权,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权利;禁止权,即禁止他人使用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权利;许可权,即商标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转让权,即将其注册商标依法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当今世界,知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有助于丰富人们的生活。因此我们要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引用他人作品要注明出处;不购买盗版书籍、盗版光盘等。
法律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二十九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5. 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什么?

法律分析: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什么?

6.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什么?

法律分析: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7. 知识产权是保护什么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一、出版权是否属于著作权
属于,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著作权人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将其许可给图书出版者,也可以将其许可给其他民事主体(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也并未明文禁止不得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其他民事主体);著作权人还可以依法授予被许可方再授权,即由被许可方再许可第二人出版或专有出版相应作品的权利。
二、产品版权怎么使用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对产品的总装图纸、总装照片图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产品设计图蕴含的技术信息也受著作权法保护,并不能必然阻止他人按照设计图中的技术制造工业产品。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系和过程。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而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的,如果利用的是作品中涵盖的技术信息,科学原理或方法,则不一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可能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因此,要保护产品设计图中的技术信息,通常的做法是寻求专利法或商业秘密保护。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商标法》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是保护什么

8. 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

1、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主管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处。专利纠纷主要包括: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等。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条件如下:调处请求人必须是与纠纷和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标权的行政保护:
主管机关为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著作权的行政保护:
主管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申请专利去哪个部门
1、国家知识产权局:
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
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
处理职能:A、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B、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调解职能:A、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B、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C、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D、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E、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F、其他专利纠纷。
二、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指的是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
(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
(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解专利纠纷。
(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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