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24-05-13

1. 苏州工业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分析:苏州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生育保险。单位1%。公积金:缴存5%—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苏州工业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 苏州工业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 苏州园区五险一金标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按下列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苏州市是否执行20%的浮动需去苏州市劳动局咨询。

苏州园区五险一金标准

4. 苏州工业园区五险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缴纳说明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3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的20%,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二、乙类计划中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其中养老占23%(单位15%,个人8%),医疗占5%(单位3%,个人2%),工伤占1%(单位1%),失业占1%(个人1%),生育占1%(单位1%)。

5. 苏州 园区五险一金 最低基数

1. 苏州最低      社保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公积金最低标准数据,如下: 1、公积金以3030元为最低缴费基数; 2、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 3、单位:3030乘8%=243元,个人:3030乘8%=243元。 4、五险一金缴多少=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例如社会平均工资为1000元,缴费基数可为600-3000元。 部分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低工资为标准。2. 苏州最低社保个人一个月交多少      苏州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个人不缴;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苏州市区正式启用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42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社保待遇遵循“多缴多得”的计发原则,缴费时间长短和缴费基数高低,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市民,此次基数调整后,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元,最高为元;      每月7月25日是当月扣款截止日,参保人员须提前在缴费扣款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个人社保待遇的享受。

苏州 园区五险一金 最低基数

6. 苏州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二、工伤医疗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怎样计算?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分作三个类型:
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作“新人”),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称作“中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各种补贴调节金四部分组成。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求得;
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称作“老人”),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变。
苏州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由国家统一进行规定的,不能有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因此用人单位在缴纳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上述的缴纳比例进行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劳动者每个月应该及时的查看自己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向用人单位反映。

7. 苏州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苏州工业园区不同于苏州市区、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其对社保、医保等有着自己独特的体系,这套体系是从新加坡引进的,被称为园区公积金。园区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经验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一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住房保障等在内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主要有,普通专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园区内经济住房;员工养老专户中的资金,在未退休时,不能挪用。员工购买非园区住宅商品房,一般可以提取其普通专户上的累计存款支付购房款,但不得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回乡务农或出国员工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专户中的资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苏州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8. 苏州园区五险一金计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不是的,住房公积金占工资比例计算: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