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之前的历史

2024-05-13

1. 香港回归之前的历史

一、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

1997年6月30日夜至7月1日凌晨,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隆重举行,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终于顺利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随即成立。

二、1998年:安全度过亚洲金融危机

1997年7月2日,泰国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引发了一场遍及东南亚的金融风暴。1998年初,印尼金融风暴再起。国际炒家对香港发动新一轮进攻,恒生指数一度跌至6000多点。香港特区政府予以回击,金融管理局动用外汇基金进入股市和期货市场,吸纳国际炒家抛售的港币,将汇市稳定在7.75港元兑换1美元的水平上。

三、2002年1月23日:香港通过推广普通话议案

香港特区立法会于2002年1月23日通过议案,促请特区政府制定有效措施,提高市民的普通话能力。政府有关官员表示,特区政府重视“两文三语”(即中文、英文及广东话、普通话及英语)的平衡发展,将致力于提高香港人的广东话、普通话及英语水平。

四、2003年:全面战胜非典

面对可怕且迅速蔓延的疫情,特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香港人民抗击非典的后方战场,中央政府也是其强有力的后盾,为香港提供了及时的物资供应和信息沟通交流渠道。两地一心,血脉相连。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到实地考察工作和慰问抗击非典工作者。

五、2003年6月29日:CEPA签署以及加入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签署,成为促进香港经济复苏的重要催化剂。同年,香港特区政府加入了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通过不断深化与内地的经贸联系,充分发挥香港固有优势,对加强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又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对维持香港在亚太地区经济枢纽地位与国际商贸服务中心地位具有深远意义。

六、2003年7月:中国政府开通“内地居民香港自由行”

2003年7月28日,第一期港澳个人游对广东省4个指定城市的居民率先开始实施,并逐批开放自由行城市,为香港的旅游业提供了更多的商机。源源不断的内地游客,不仅为香港的旅游业注入了新的力量,也对香港服务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拓了更多就业途径。现在,全国共有38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以“个人游”身份赴港旅游。今后,国家仍将逐步在更多的城市开放“香港自由行”。

七、2004年:香港成为全球第三大融资中心

香港回归以来,落实“一国两制”、维持资本主义经济制度50年不变,确保了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和办事处的跨国公司数目,比亚太区其他城市都多。世界上最大的100家银行有3/4在香港营业;香港的股票市场按资本市值计算在亚洲排行第二,仅次于日本。

2004年的数据显示,香港已超越东京及伦敦,成为全球第二大融资中心。特区政府和内地继续保持经济上的紧密联系,不断提高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自身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以吸引更多资金来港。

八、2005年10月5日:北京奥组委宣布设香港分赛场

2005年7月,国际奥委会第117次全会期间,确定了北京奥运会马术比赛将由北京移至香港举办。这得到了香港民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

九、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把香港纳入其中

国家在“十一五”规划(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至2010年)纲要(草案)中,首次把香港纳入其中,明确提出要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并且将北京至香港的高速公路项目,列入“十一五”规划的交通基建重点工程。

十、2007年7月1日,我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深港西部通道开通。

西部通道主要包括:深圳湾口岸和深圳湾公路大桥。其中深圳湾公路大桥全长5.5公里,是香港与深圳之间的第四条行车过境通道,也是粤港间最大的跨境基础设施。这是“一国两制”下又一个成功的标记。

香港回归之前的历史

2. 关于香港回归的历史?

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在1984年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只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3. 香港的历史,回归和现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政府管制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香港的历史,回归和现在

4. 有没有香港回归的历史?

  有,历史概况
  香港自秦朝起明确成为当时的中原领土(中原指以陕西中部、河南西部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直至19世纪中叶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香港从而开通港口发展。1982年9月,中、英两国落实香港前途问题,于1984年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历史的变迁,让香港从一个当年人口只有五千人的小渔村,演变成今天有“东方之珠”美誉的国际大都会。
  历史沿革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政府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5. 香港回归的历史

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在1984年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只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

香港回归的历史

6. 有关香港回归的历史

香港回归,俗称九七回归,有时称为香港主权移交1,中国内地常称香港回归祖国(中国),指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英国租借香港新界99年的期限届满之时),英国将治权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历史事件。同时香港的华人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恢复其中国人的身份。

历史意义

1.有利于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  
2.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有利于促进香港地区的稳定、发展和繁荣;
4.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

7. 香港回归的历史

香港回归,俗称九七回归,有时称为香港主权移交1,中国内地常称香港回归祖国(中国),指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英国租借香港新界99年的期限届满之时),英国将治权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历史事件。同时香港的华人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恢复其中国人的身份.
1982 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邓小平同志就香港前途问题与她进行会谈。邓小平同志提出,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他强调:“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转余地。”“应该明确规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双方最后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商谈解决香港问题。   双方于1984年签订协议。   1982 年9 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首次揭开了香港前途谈判之幕。   双方在经过首次谈判后,发表简短声明,表示将会通过外交途径对香港前途的解决方法进行商谈。   第二阶段的谈判是1983 年7 月12 及13日两开,地点在北方北京。中方团长姚广、英方团长是驻华大使柯利达。   不过,由于双方在初期的会议中,1983 年9 月22 、23 日第四轮会谈后,1983年10 月19 、20日,双方举行第五轮会谈,中英公布中恢复了“有益的”、“有建设性的”形容词。   1983年12月的第七轮会谈后,公报称双方回顾了会谈的进程和所取得的进展显示会谈已进入新阶段。   1984 年4 月,英国外相贺维访问北京后抵达香港,他在香港发表声明,公开宣布英国放弃1997 年之后对香港主权。声明表示:“要达成一份能使本港在1997 年以后仍然继续由英国管治的协议,是不切实际的设想。”   在此一段期间,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频频访问英国。在1984 年2 月,立法局非官守议员更提出了“罗保动议”,引起各界的争议。   1984年6 月,谈判进入最后阶段。7 月份,英国外相贺维再访北京。8 月1 日,贺维抵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中英双方已同意协议大纲及主要条款。   1984 年9 月26 日,中、英双方终于在北京草签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

香港回归的历史

8. 香港回归前的历史

1841年,英国强占香港岛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帝为此下了几十道谕旨,一些封疆大吏也曾上折具奏,但清政府没有能力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 北京政府时期,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和1921年的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代表曾提出收回租借地的问题。但终因英国的顽拒和当时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和缺乏实力作外交的后盾而严重受挫。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奋斗目标,其中将取消列强在华租借地放在突出的地位。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从来没有向英国正式提出过归还九龙租借地。从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到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本来有两次机会收回香港和九龙租借地。可是,蒋介石政府执行错误政策,又两次坐失收复良机。 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港人治港方针的成功实践。收复香港的百余年历史,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落后必挨打、弱国无外交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