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2024-04-27

1. 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二)具有合法的购买合同或者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四)有可靠的担保;(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六)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一、北京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北京房价较高,利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实惠的多。但是公积金买房贷款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十一)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十二)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北京买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首付20%买房条件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最低为房价的20%。因此想要首付20%买房的话,购房者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且购买的房产套型面积不能超过90平米。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2.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 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
4. 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6. 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7.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 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
4. 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6. 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7.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4. 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贷款对象和用途
1、申请贷款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已补缴公积金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与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公积金贷款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和下述4项规定确定。申请贷款额不超过本细则规定的,以申请贷款额作为贷款额;申请贷款额超过本细则下述4项任何一项规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额作为贷款额。
(1)贷款最高限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目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分三个级别掌握,一级为市中心,二级为分中心,三级为管理部。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50%。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应以评估价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4)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况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12个月贷款期限40%。
2、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龄最小的计算。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短于上述规定的,以申请贷款期限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长于上述规定的,按照上述规定核定贷款期限。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

5.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 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2. 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4. 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5.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6. 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7.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6.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 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2. 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4. 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5.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6. 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7.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
(二)具有合法的购买合同或者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有可靠的担保;
(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
(六)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一、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二)具有合法的购买合同或者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四)有可靠的担保;(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六)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二、公积金二次贷款都要什么条件啊
要用公积金申请第二次贷款的话,首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已经还清了,如果首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有余额的话,是不能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毕竟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你还必须满足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工作收入稳定,拥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等基本的贷款条件。
而且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首付比例也会有所提高,一般规定的是60%的首付比例,不过各地政策不同,可能会有所差别。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它的利率可能也会有所上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8. 济宁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所需材料是什么

济宁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所需材料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30天以内)或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1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13、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以及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14、卖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证明(如需);
15、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6、如卖方为法人,且有代理人的银行贷款,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7、其他需要的资料。公积金买房贷款流程首先,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然后,申请人持你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有时候需要你去民政局开取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提交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两份,并交纳相关办理费用,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公积金是国家的一种福利,可以租房用、贷款用等。公积金是个人进行缴纳一半,公司给缴纳一半,是必须进行缴纳的,缴纳比列是按照工资计算的,工资越高缴纳的费用越高,工资越低缴纳的费用也就越低。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比银行利率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