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的“卖出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2024-05-12

1. 在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的“卖出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卖出申报除外。“卖出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举个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元/股,那么,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元/股。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在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的“卖出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2. 在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申报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买入申报除外。“买入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举个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8.00元/股,那么,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8.00×102%=8.16 元/股。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3. 创新层股票允许同时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交易方式

您好,创新层股票允许同时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交易方式:基础层、创新层股票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之一进行交易。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申请。全国股转公司在出具同意挂牌审查意见时,确认申请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摘要】
创新层股票允许同时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交易方式【提问】
您好,创新层股票允许同时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交易方式:基础层、创新层股票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之一进行交易。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申请。全国股转公司在出具同意挂牌审查意见时,确认申请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回答】
2.投资者怎么确认基础层、创新层股票的交易方式?答: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和挂牌提示性公告中披露其股票交易方式。3.基础层、创新层股票采用哪种委托申报方式?答: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做市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买卖基础层、创新层股票。4.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在什么时间接受委托申报?答:基础层、创新层股票接受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5.基础层、创新层股票的撮合成交时间?答: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回答】
股转系统公司对创新层股票进行集中竞价撮合的时间点不包括下午一点对吗?【提问】
您好,股转系统公司对创新层股票进行集中竞价撮合的时间点不包括下午一点的,是的。【回答】
基础层股票不允许同时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交易方式对吗?【提问】
是的啊。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回答】
全国股转系统对基础层、创新层股票集合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回答】
好的,谢谢你【提问】
还有一个问题,股转系统公司对创新层股票进行集中竞价撮合的时间点不包括下午两点对吗?【提问】
包括,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回答】

创新层股票允许同时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交易方式

4. 买卖科创版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现价申报买入风暴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多少卖出申报价格,不得

买卖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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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7-1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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