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指数熔断机制

2024-05-13

1. 什么是指数熔断机制


什么是指数熔断机制

2. 指数熔断规则及解读是什么

根据深交易所及中金易所发布《指数熔断规则》规定:
1、熔断基准是沪深300指数,阈值为5%、7%。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熔断机制都将以沪深300指数作为熔断的基准指数,并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会熔断。在基准指数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12分钟,熔断结束前进行3分钟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而在14:45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将暂停交易至收市。
2、股指期货价格波动限制相应调整。
股指期货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基准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上涨或者下跌未达到5%的,股指期货的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3、股指期货交易时间调整为与股票交易时间一致。
为保障期、现货市场熔断制度的一致性,调整股指期货开收市时间,即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25-9:
30,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连续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4、股指期货熔断不影响国债期货。
在产品范围方面,在触发熔断时,股指期货所有产品将同步暂停交易(包括沪深
300、中证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但国债期货交易正常进行。
5、股指期货交割日下午开盘后不实施熔断制度。
目前境内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以现货标的指数交割日最后两个小时算术平均价格计算,为保证股指期货正常交割,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下午13:00开市后不再实施,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13:00至15:00期间不再实施指数熔断;二是上午实施的指数熔断最迟在下午13:00起恢复交易。

3. 什么是指数熔断机制


什么是指数熔断机制

4. 什么是指数熔断机制


5. 什么叫指数熔断机制


什么叫指数熔断机制

6. 什么是指数熔断机制


7. 指数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由于这种情况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而使得电器受到保护相似,故形象地称之为熔断制度。
例如:
1、熔断期间,股指继续保持单边走势,这肯定会造成市场一定的恐慌心理,于是会在熔断价格堆积相当数量的挂单,有可能促使熔断期结束后直接奔向停板,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的风险。
2、熔断期间,股指走势平稳,或者有所调整,市场由于熔断启动时所造成的动荡心理会有所平和,熔断结束后,股指期货走势会趋于平和。
3、熔断期间的挂单可以视为即时市场人气的一个有效指标,根据挂单的数量和成交情况应该大致判断出结束后的状况。例如有大量挂单,显示市场对行情延续的肯定,则在这种惯性下价格有可能会继续单边;相反,如果仅仅只是触及到熔断价,挂单方面并没有明显积极的的意图,那我们可以判断实时的行情不具备很强的冲量。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在持续下跌行情中,价格剧烈、无序的变化对期货和现货市场造成的破坏性较上涨行情更大,因此,国外证券、期货市场采用的熔断机制大多只在下跌行情中启用,不涉及上涨行情。股指期货是基于股票指数的金融产品,国外很多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股指期货合约所采纳的熔断机制中也考虑到了其股票市场交易的熔断状况,实现期现对应。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其采用的熔断机制是“熔而不断”的形式,上涨和下跌的行情均适用。具体规定为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并持续5分钟后,熔断机制启动并持续5分钟。在这期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继续撮合成交。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并且在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亦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放大到±20%。

指数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8. 指数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也叫自动停盘机制,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暂停交易措施。[1] 
具体来说是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熔断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采用5%和7%两档阈值。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于2016年1月8日暂停。[1] 
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第五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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