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重点

2024-05-13

1. 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重点

9月2日,据杭州住保房管消息,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座谈了解了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展情况,对各地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行了部署。
杭州市副市长缪承潮表示,近年来,杭州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逐步形成广覆盖、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全市公租房累计保障家庭21.99万户,全市公租房保有量达7.3万套,公租房保障覆盖率达3.47%,共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10万户。
他指,杭州将按此次会议的部署,着力在推进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地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快建立联合审批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在房源筹集上下功夫,确保“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抓紧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摸底调查,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市、区领导小组项目认定机制和项目建设多部门联审机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争取在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上率先突破,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杭州经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指出,一是要提高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要性的认识,认清住房保障工作的新使命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新方式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新目标是确立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制度;二是切实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三是要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建立“两多一并”的制度。

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重点

2. 住建部:“十四五”期间 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30%以上

围绕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7月22日强调,各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切实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表示,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像上海目前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则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5%。
曹金彪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全部纳入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所有的项目要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要符合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的要求。在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过程中,各地要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经营。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的监测评价,并且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城市政府的考核。
此外,针对房地产调控问题,住建部表示,自2018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和二手住宅价格涨幅,分别比2019年收窄了3.1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表明房地产长效机制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是精准有效的。北京、长沙等城市大胆探索,总结出一系列成功的经验。下一步,各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我们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
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落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还要)着力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推广北京市的做法,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建立购地企业资格审查制度,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和清退机制。

3.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出炉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1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及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举措,对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旨在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实现高质量发展,解决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问题,使社会民生得到有效保障,提升民生福祉的水平。
《规划》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的发展重点和政策举措等内容,就“十四五”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出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同时,促进生活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拓展公共服务提档升级空间。
《规划》提出,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新形势下住房制度改革的又一新探索,是激活房地产市场,确保刚需购房者需求,确保房地产积极稳定发展的有效手段。”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居住理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调动多方面资源,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在现有住房制度下进一步丰富住房形式,完善住房结构,健全适合城乡融合发展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释放现有租赁市场潜能,缓解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培育和发展一批优质住房租赁企业。
刘向东表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在人口流入较多的城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住房供给短缺问题,为新市民提供安居乐业的条件。同时在住有所居的前提下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这既能稳定有效投资,也能改善民生,落实好房住不炒理念的长效机制。
《规划》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放开放宽准入限制,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对此,宋向清表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PPP方式参与,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PPP以契约形式,把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紧密结合在一起,突破了传统的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分工边界,促使政府职能由“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向“裁判员”转变,同时充分发挥私人部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了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广PPP模式,可以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活民间资本在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等的投资潜力,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重大改革等政策举措,逐年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问题,争取进一步细化落实的政策举措尽快出台,抓紧见效。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出炉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4.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出炉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1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及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举措,对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旨在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实现高质量发展,解决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问题,使社会民生得到有效保障,提升民生福祉的水平。
《规划》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的发展重点和政策举措等内容,就“十四五”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出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同时,促进生活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拓展公共服务提档升级空间。
《规划》提出,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新形势下住房制度改革的又一新探索,是激活房地产市场,确保刚需购房者需求,确保房地产积极稳定发展的有效手段。”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居住理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调动多方面资源,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在现有住房制度下进一步丰富住房形式,完善住房结构,健全适合城乡融合发展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释放现有租赁市场潜能,缓解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培育和发展一批优质住房租赁企业。
刘向东表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在人口流入较多的城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住房供给短缺问题,为新市民提供安居乐业的条件。同时在住有所居的前提下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这既能稳定有效投资,也能改善民生,落实好房住不炒理念的长效机制。
《规划》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放开放宽准入限制,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对此,宋向清表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PPP方式参与,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PPP以契约形式,把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紧密结合在一起,突破了传统的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分工边界,促使政府职能由“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向“裁判员”转变,同时充分发挥私人部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了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广PPP模式,可以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活民间资本在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等的投资潜力,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重大改革等政策举措,逐年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问题,争取进一步细化落实的政策举措尽快出台,抓紧见效。

5. 北京:“十四五”期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近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力争建设筹集公租房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6万套。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将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以破解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为中心,从多方面发力,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力争建设筹集公租房6万套
《规划》发展目标中提出,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即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加充分、平衡、优质,住房保障服务管理更加便利、高效、精细,首都市民住有所居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得以有效满足,基本实现住有所居、和谐安居、生态宜居的安居梦。住房保障制度健全稳定,与住房市场体系形成有效联动,共同绘就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住房篇章。
针对“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北京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以破解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为中心,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更加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力争建设筹集公租房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6万套。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力度,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15%,新增公租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10%,新增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15%。
力争规划期末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率提高到85%
根据《规划》,北京将按照“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总方向,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安置房为主体的首都住房保障体系。
一方面,公租房回归城市住房、收入双困家庭基本保障,力争规划期末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率提高到85%,对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大病、重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老龄、优抚、退役军人等各类优先家庭,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轮候5年以上的家庭优先给予保障。
另一方面,市场租房补贴依申请应保尽保,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和动态监管检查。因区施策,核心区等公租房备案家庭压力大的区可调整保障方式,通过进一步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引导居民更快获得住房保障。
同时,北京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通过新建、改建、改造、转化、租赁补贴和盘活闲置住房等多渠道加大供给。分类设计以小户型为主的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推广套内空间可变、灵活分割住宅建设,满足多子女家庭等多样化居住需求。加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应届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对接。
此外,北京将持续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满足首次置业需求,优化选址和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和产权份额比例,出台出租、回购、转让细则。严格定向安置房管理,规范征收安置,积极推进安置房建设,加强存量逾期未安置项目清理。
衔接城市规划,做好分区保障和分圈层布局引导
《规划》提出,北京将落实“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要求,新增保障房主要布局在中心城区、“多点”地区,提高“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居住用地比例。
推动中心城区疏解提质,以功能重组优化人口分布和就业结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力度。高标准建设城市副中心,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满足本区居民和迁入职工需求。提高多点地区承载水平,畅通大型居住区与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的空间联系,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供地规模与时序,在平原新城、产业园区周边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就近居住需求。生态涵养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重点功能区建设和本地新型城镇化需求为导向,结合轨道微中心规划,补齐基本住房短板。
在创新政策实施体制机制方面,北京将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坚持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数据共享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及管理机制,实现住房保障申请分配管理便捷高效利民,保障房社区治理和谐宜居。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充分发挥市区保障房专业平台公司优势,创新投融资和资产运营模式。
此外,北京还将从建筑、小区、街区、社区多维度,全面提升居住品质和人居环境。完善保障性住房及社区建设标准体系,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新建保障性住房推行绿建二星标准,因地制宜落实绿建三星要求,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开展保障房工程质量与建筑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住区品质和配套服务,打造精品工程。全面提升街区规划和更新改造水平,建立保障房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改造、楼宇维修养护工作机制,提高住区综合服务能力。
推进100万平方米危楼简易楼改造腾退
《规划》中提出,北京将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做好腾退与整治修复。
按照城市更新行动计划、核心区控规三年行动计划、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进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申请式换租和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完善置换以及修缮资金分配等政策,用好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合理高效利用腾退房屋,完善院落功能,形成可持续的老城保护更新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人居环境改善路径,引导功能有机更替、居民和谐共处。
同时,推进直管公房经营权授权,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更新,形成微利可持续模式,推动城市更新有序开展。编制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保护范围内文物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技术导则,支持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传统工匠的培养、传统工艺的传承,培养专业的古建工艺技术人才队伍,把控好老城风貌保护修缮。
以中轴线申遗文物保护腾退为主线,北京将加强老城整体保护,推进核心区平房院落有机更新,完成平房区申请式退租、申请式换租1万户、修缮6000户。推进100万平方米危楼简易楼改造腾退。推进棚改“收尾攻坚”工作,力争基本完成在途棚户区改造项目。
同时,将聚力棚户区改造“收尾攻坚”,以安置房开竣工、资金平衡地块整理为重点,严控改造范围、成本和补偿标准,实施“能进能退”的棚改项目库管理机制。

北京:“十四五”期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

6. 西宁:“十四五”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万套

近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披露,为进一步督促西宁市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发放进度,相关处室负责人赴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园区、企业调研了解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认定、分配管理等具体办法,并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十四五”期间通过新建商品房配建、利用存量房改建(改造)、利用企事业单位存量和闲置土地建设、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等多种方式;
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000套(间),其中2022年计划筹建2000套(间),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外卖快递员等从事公共服务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省住房建设厅要求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进一步全面摸清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企业建设意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项目认定书发放进度,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指导建设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审机制;
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年底之前形成一定规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量,确保有房出租、有人租住,一定程度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租不起、住不下”的问题。

7. 北京:“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

财经网讯 3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到40%,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促进实现全市人民住有所居。
《方案》要求,加大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力度。进一步增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支持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集体产业用地优先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存量住房改造、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剩余房源或其他政府闲置住房可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专业住房租赁企业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含农村闲置宅基地住房)改造后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符合条件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土地支持政策上,《方案》提出,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在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按规定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用地范围内为本项目服务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市政设施,可采用占地方式建设,由相关单位接收、监督、管理,确保按规划用途使用。
同时,利用新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其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划拨等方式供应,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的,可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收取。由市、区保障性住房平台公司建设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其中经营性用途的依法办理有偿使用手续。专项服务于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的项目,可由园区开发企业建设,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探索通过土地市场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北京:“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

8. 上海:“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

凤凰网房产讯 11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11月23日举行发布会,据介绍,“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较大程度上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按照今明两年多做快做的总体安排,2021-2022年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完成“十四五”目标总量的一半以上。